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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枞政办秘〔2018〕102号
生成日期: 2018-08-15 发布日期: 2018-08-15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5 00:00 发布机构:县数据资源局信息员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枞阳县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及时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枞阳县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

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为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整治“两难两多一长” 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2018﹞90号)、《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枞政﹝2018﹞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企业开办难、不动产登记难两大突出问题,以及申请材料多、办理程序多、办理时间长三大顽症,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优化流程、精简手续、压缩时限、提高效率。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提升,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强化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不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和便利性,进一步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吸引力,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县国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编办按照各自职责及枞政﹝2018﹞4号等文件规定,分别牵头负责具体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企业开办难专项整治工作(《整治企业开办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  

(二)县国土局牵头负责企业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整治企业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2)。

(三)县政务服务中心针对企业、群众线下线上办事过程中的痛点、堵点,牵头负责办理时间长、办理程序多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线下办理时间长办理程序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整治线上办理时间长办理程序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3、附件4)。

(四)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5)。

(五)县编办牵头负责申请材料多专项整治工作。鉴于此项工作仍处试点状态,待市正式通知后再开展专项整治。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12月底结束,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深入梳理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确定工作目标,研究细化工作举措、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全面开展动员部署。

(二)重点攻坚阶段(8月中旬至9月底)。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既定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到8月底打通关键环节,9月底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解决主要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2月底)。梳理重点攻坚阶段工作成果,分析查找不足,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持续巩固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到年底前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各牵头单位可根据单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能快则快,对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划分可进行适当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专项牵头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会商。县政务服务中心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工作,加强工作协调调度。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各自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二)注重整体联动。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各牵头单位和县信息办、县政务公开办等单位,及时梳理整治工作成果,通过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加强线上线下业务衔接,整合服务资源,完善省政务服务网铜陵分厅枞阳版块、单位业务系统功能,统一服务标准和办理流程,推动线上线下业务办理相互融合。

(三)广泛宣传引导。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县新闻单位,积极发挥媒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有内容、有质量的工作开展信息或典型案例,大力营造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至少于8月底和10月底分别报送一篇工作开展成效信息和典型案例,信息或案例以电子档发送县政务服务中心督办科,邮箱:358292043@qq.com 。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分析研究,总结有益经验,找准问题症结,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和典型案例,大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

(五)强化督查问效。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单位工作推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等情况开展督查,并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督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自2018年9月1日起,对于企业、群众反映及督查发现但仍未解决的问题,适时通过县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曝光。

(六)及时报送成果。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梳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2018年8月31日、11月15日前,向县政务服务中心书面提交单项整治行动开展成效,同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58292043@qq.com 。

 

 

附件:1.整治企业开办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整治企业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整治线下办理时间长办理程序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4.整治线上办理时间长办理程序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5.整治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整治企业开办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2018年底前,全县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2个工作日以内。

二、主要措施

(一)推行“一站式”服务。设置商事事项综办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证照联办,后台办结、统一出件”的审批模式。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开展协同联办服务。

(二)优化企业登记程序。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着力解决困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短板问题,提升标准化审批和规范化服务水平,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

(三)提高公章制作效率。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四)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加强市场监管、税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取消办理营业执照后补充采集税务登记信息的程序,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

(五)压缩银行开户时间。合理设置银行开户等服务,将新办企业的银行开户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根据窗口工作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投入。

(六)切实压减证照事项。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减证便民”等各项改革,大幅度压减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办理的各类证照,着力推动“照后减证”。加强改革协同,企业开办涉及的各部门应同步提升办理程序的便利化水平,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七)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完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力争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银行等单位间的信息共享,尽量避免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下旬)。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税务局等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实施方案。

(二)重点攻坚阶段(8月至9月底)。全面梳理影响企业开办便利度的因素,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意见》,制定我县具体实施意见,并部署执行。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1月底)。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整改完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年底前实现达标。

四、任务分工

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人行配合,成立专项小组,负责落实相关任务。其中,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压缩企业登记时间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压缩公章刻制时间工作,县税务局负责压缩企业申领发票时间工作,县人行负责压缩银行开户时间,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大厅协调服务工作。


附件2

 

整治企业不动产登记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缩短企业办理查询不动产权证明所需时间,统一不动产登记流程,加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提供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2018年底前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标准化、规范化。以“百佳窗口”创建为抓手,结合明察暗访,改进工作作风。推广创新服务,切实便民利民。

(二)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企业合法办证,特别是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需求。

(三)推动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平台,加快实现与房产、税务等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整合。做好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设,保障资金、人员投入。

(四)组织实施“不动产登记效率和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创新改革,着力打造不动产登记“2+X”高效便民模式,创新举措,大力推进“互联网+便民利民”服务。立足“最多跑一次”,完善不动产登记服务标准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底)。县国土局会同县房产局、县税务局等有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内容,完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动员。

(二)集中攻坚阶段(8月至9月底)。结合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要求,出台有关文件,完善不动产登记流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至11月底)。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督查,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切实整改完善,保证工作目标落实。

四、任务分工

由县国土局牵头,会同县房产局、县税务局等联合启动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县国土局、县房产局、县税务局各自负责优化相关办事流程。

 

附件3

 

整治线下办理时间长办理程序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梳理公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力争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内,一般公共服务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人才社保服务实现跨种类、多业务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县、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群众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加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代理工作站建设,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抓好实体大厅现场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对窗口服务存在问题开展逐项排查、逐项整改,及时修订窗口管理相关制度。开展预约服务,通过提供线下线上多种渠道预约,进一步满足企业、群众非法定工作时间特殊、急办事项的办事需求。

(二)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

完成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做到办事指南在实体大厅向办事对象公开。准确公开办事指南信息,详细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标准、注意事项、收费标准、咨询投诉电话、办理地址等要素信息,在公开的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另行增加条件、材料。

(三)简化优化服务流程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从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角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审批方式,精简办事环节,提升审批效能。启动全县范围内的“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并取消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奇葩”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予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健全部门间联络会商、业务对接机制,对必要的证明材料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办理结果根据服务对象意愿,实行快递免费送达。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督促中介机构实行承诺服务,做到中介服务执业有依据、收费有标准、服务有规范。

(四)加强服务方式创新

深化“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改革现行的行政审批模式。各部门、各单位将全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服务职能的科室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集中,做到审批服务类事项进驻中心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针对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基本建设项目等涉及多部门关联度高的事项办理审批及服务领域,探索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的服务新模式。加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平台替代升级、功能完善,提升在线受理、预审、办理、反馈效率,完善并联审批、协同办理、物流快递、在线支付等应用,推进跨区域、跨层级协同办理。大力推进数据交换和系统对接工作,凡无自有业务系统的事项,一律上市平台办理;对市及县以下自主开发建设的业务系统,制定出具体时间表,尽快对接完成,对省及省以上开发的自有业务系统,严格按省统一部署及时完成对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8月底前,完成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

(二)9月底前,完成“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三)10月底前,实施“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政务服务改革。

(四)12月底前,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便民设施建设及完成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由县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二)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由县法制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三)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工作,由县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能分工牵头,县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四)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便民设施建设及服务方式创新等工作,由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附件4

 

整治线上办理时间长办理程序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8月底前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行“智慧+”政务服务,推动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持续提升用户体验。优化搜索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完善注册、登陆、咨询、预约、查询、申报、支付等功能,做到直观简便、易用好用,提升用户体验。充实咨询问答知识库,推进全天智能客服服务,让群众能够“找得到、问得清、办得好”。

(二)拓展网上可办事项。大力推行与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反馈,加快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群众关注的教育、卫生、住房、交通等领域的热门服务、便民服务,整合汇聚到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理。

(三)优化网上办理流程。深化网上办理深度,重点推动业务量大、群众办事频密、往返次数多的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期限,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办成事、办好事。

(四)推进联合办理和集中服务。探索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基层服务网点设立综合窗口,围绕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办理机制,构建网上并联审批系统,推行并联审批、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等,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建立跨区域业务办理机制,围绕身份证异地办理、医保异地接续等方面,推动跨地区远程办理。

(五)推进数据共享应用。加快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文书应用等制度设计。完成县直各部门电子证照目录梳理,汇入市级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并与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推进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的对接联通,逐步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推进各部门存量证照信息电子制证和入库,逐步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证照调用、验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投资项目、社会信用等业务信息共享应用,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

三、实施步骤

(一)11月底前,完成提升用户体验工作。

(二)12月底前,完成拓展网上可办事项、推进联合办理、跨地区办理及数据共享应用等工作。

(三)持续推进网上办理流程优化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提升用户体验工作,由县经科委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拓展网上可办事项、优化网上办理流程等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联合办理、跨地区办理工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四)推进数据共享应用工作,由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土局、县经科委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附件5

 

  整治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县已有建设项目“多规合一”基础上,通过推行集中受理、承诺告知、流程再造、并联审批、多图联审和规范中介服务等措施,实现建设项目4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清单告知制度。坚持“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清单告知细则,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内容(包括报建审批事项清单、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批时限)在政务网站公开。

(二)精简办事流程。工程质量和安全报监纳入施工图审查与施工许可证办理阶段,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一次性受理,相关职能部门不单独受理、办理。

()压缩办事时限。施工图审查与施工许可办理阶段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其中,一般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技术特别复杂的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施工许可证(含工程质量安全报监)核发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

(四)实行容缺审批制度。申报施工许可证可以采取容缺受理,审批前置要件需在核发施工许可证前提供;非前置要件材料在做出书面承诺后限期内提供,规定期限内仍不提供的,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五)落实“最多跑一次”制度。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办理,结合“一次性告知”制度,让建设单位不跑冤枉路。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8月上旬)

县住建局动员相关局属单位,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宣传,全力推动工作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制定具体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四、任务分工

由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