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枞阳县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货运车辆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枞阳县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枞阳县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货运车辆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不断强化货运车辆源头治理,坚决遏制非法改装车辆反弹现象,全面落实市政府通告(铜政告〔20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10月16日—2019年1月15日在全县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及非法改装企业得到有效整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公路及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通行事故得到明显减少。
二、整治范围
已获得《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其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主要是指擅自改变车辆外廊尺寸或者承载限值,表现为擅自加高、加宽、加长货厢档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廊尺寸)在我县境内从事货运车辆和非法改装的维修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此阶段为非法改装货运车辆行为的自行恢复纠正期。县交运、公安交警部门在前期普法宣传的基础上,通过逐企、逐车再动员、上门约谈、下达签收告知书等形式,对我县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整治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县交运、公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流程,完善专项整治风险评估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1日—2019年1月15日)。各部门要坚持边宣传边整治,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组织专门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队伍应加大对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的查处,对县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及时移送县交运部门处罚。
1、组建整治队伍。在S320枞阳治超站、横埠高速出口处、
2、统一执法尺度。集中整治的第一个月,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除责令恢复原状外,由交运管部门按市政府通告(铜政告〔2018〕4号)规定,按1万元处罚,第二个月(11月21日以后)按2万元最高限处罚。
3、规范执法程序。发现疑似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认定,确认是非法改装车辆,出具认定书(样式附后),县交运部门凭认定书对非法改装行为进行处罚。在实施处罚后应现场恢复,不能够现场恢复的,暂登记保存相关证件,并责令其在一周内予以恢复,一周内仍未恢复车辆原状的,录入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在车辆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重点审核。整治中如遇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获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一律由其本人安排恢复原状,县交运部门可在恢复点提供具有切割能力的维修单位联系电话供其选择,费用由其自行协商。车辆恢复原状后由县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认定,符合要求的,退还登记保存相关证件。
4、加强后续追责。对所有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要进行调查取证,逐台车调查其改装的地点及改装企业的名称,涉及到维修企业的,由县交运部门对维修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告,对无法定资格的车辆改装企业、拆解回收市场、非法拆解业户、交由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取缔。
5、强化信息报送。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实行一周一报,由县交运部门牵头,上报县治超办(县交运局),县交警部门签字确认(上报表格式样附后)。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1月15日以后)。各部门对照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专项整治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健全治理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职责
(一)交通部门
1、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细化与县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和移交流程。
2、负责对专项整治中查获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进行处罚,恢复原状及后续追责。
3、负责给非法改装车辆的车主提供附近修理厂联系电话。
4、负责作为运输企业诚信考核的依据。
(二)公路部门
在路警联合治超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运输车辆,配合县公安部门将车辆移交整治队伍。
(三)公安部门
1、负责路面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的查处工作。对疑似非法改装运输车辆拦截、检查和认定,确认是非法改装车辆后,引导车辆至恢复点进行处理。
2、负责对车辆恢复原状后的认定工作。
3、负责整治现场的治安秩序,对恶意寻衅滋事人员进行处罚。
五、后勤保障
(一)执法车辆保障。整治期间,县交运、公安部门应统筹考虑执法车辆的调配、使用,确保执法力量到位和人员的相对固定。
(二)人员就餐保障。整治队伍每日实行签到考勤,统一安排就餐,标准为早餐每人10元,中、晚餐每人20元,夜餐每人15元,由交运部门负责。
(三)整治费用保障。专项整治期间,县财政局依据县交运部门经费预算清单,拨付治超专项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整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工作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非法改装车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严密组织,密切配合,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二)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提前制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行动预案,妥善地应对突发事件,防止交通堵塞、暴力抗法和集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对聚众抗法、阻挠执行公务的,县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单位要保障足够的执法人员参与专项整治行动,配置必备的取证设施、设备及法律文书,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五坚持”和“八项制度”,依法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领导带班工作制度、联合整治执法队伍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同、做好考勤记录,注重突出效果,确保每周不少于一次24小时工作制。
(五)县治超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巡查,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不落实、思想不重视、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特依规依纪严格惩处。
(六) 整治行动结束后,根据取得的经验,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逐步消除非法改装货运车辆行为,有效维护运输市场的有序竞争,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通部门进行认定通知单
县运管所:
年 月 日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 (车号)。现已由其本人自行恢复原状,符合要求,请于放行。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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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根)
交通部门进行认定通知单
县运管所:
年 月 日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 (车号)。现已由其本人自行恢复原状,符合要求,请于放行。
签字:
年 月 日
铜陵市整治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专项行动日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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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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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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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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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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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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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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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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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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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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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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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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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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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签字: 运管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