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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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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2011-4-25】 【作者/来源 总管理员】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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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政〔201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是推动我县加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协同发展的重要时期。《纲要》提出了“争先安庆,崛起皖江,争创全省科学发展先进县”的目标和“工业强县、城镇兴县、文化育县、生态立县”的战略,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奋斗目标、坚决执行发展战略,进一步细化目标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同时加强配合,做好衔接和协调工作,共同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县发改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向县政府报告。 各级各部门要深化对《纲要》的学习和宣传,增强执行《纲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实现经济发达、社会繁荣、城乡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新枞阳而努力奋斗。
枞阳县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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