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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指南

【字体: 】【2008-1-2】 【作者/来源 SysAdmin】 【阅读: 5 次】 【关 闭
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开业登记→获得前置审批单位许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
   所谓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1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申办从事餐饮业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须是非在职人员,具备相应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经营条件。
    申请办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申请办理应具备的应提交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应具备的应提交文件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分支机构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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