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
一、建设单位项目建议书阶段或预研究可行阶段,提供项目建议书并对项目进行简单的说明,提交环保局受理。
二、选址阶段,在本段内环境保护管理的目的是使建设项目符合“全面布局”的原则,建设项目在本阶段内应填写环境影响报告,并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
三、我局审批人员通过对审批材料的审查和对项目选址的勘察,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项目所需编制环评报告等级。建设单位根据我局所确定的环评等级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四、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简单)的项目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若环评报告编制不规范或在环评报告书有技术上的缺漏,环保职能部门将退回环评报告,责成编制单位进行修行;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表(复杂)、书的项目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根据专家的意见环评单位进行修改。
五、修改合格的环评报告、经我局出具初审意见、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及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后,呈报有权审批的上级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基本程度流程图: